為進一步加強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有效保護公路基礎設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73號)、《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于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交公路發〔2017〕173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縣人民政府決定自2018年4月15日開始實行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非現場執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非現場執法系統設置路段:
1.S218線K12+300m路段(回龍寺鎮花溪村),設備經湖南省計量檢測研究院檢測合格,檢定證書編號為2017120505253;
2.S245線K33+300m路段(安山鄉安山村),設備經湖南省計量檢測研究院檢測合格,檢定證書編號2017120505254;
3.高速公路稱重系統,設置在轄區內各高速公路出口,經湖南省計量檢測研究院檢測合格。
二、超限運輸車輛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接收到非現場執法系統提示時,應及時按提示內容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三、對拒不履行或逾期不履行交通行政處罰決定的當事人,公路管理機構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公路管理機構治超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擾亂治超執法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非現場執法處罰地址:新寧縣公路管理局鄧銀超限檢測站。聯系電話:0739-4852886。
特此通告。
新寧縣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來源:中國崀山網
作者:新政通字第31號
編輯:redcloud